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我就要我的生命像這樣

【作者/伊格言】
在孟若截至目前為止僅有的兩本中譯本中,收錄於《感情遊戲》中的〈家傳家具〉顯然是頗具特殊性之一篇,因為那疑似孟若的自傳性作品──事實上,也是較少數採第一人稱敘事觀點之篇章。然而故事最初並非始自於「我」,而是從艾芙瑞妲身上開始的。艾芙瑞妲是個,嗯,作家。作家,但不盡然;因為如果是現在,我們或許會稱她為「文字工作者」。她並不那麼稱頭,雖然你每週三次能在報上看到她的專欄,但那只是份基本上沒人看的地方小報;另外她還替人代筆,在「弗洛拉‧辛普森家園版」替辛普森女士捉刀,回答讀者們的無聊問題。那問題確實無聊透頂,我沒騙你,從回答就看得出來:
濕疹真是討人厭的毛病,特別是在這種大熱天,我希望蘇打粉有點效。家庭治療固然應該重視,但請教醫師絕無壞處。聽到你先生能起床行動了實在是大好消息。你們兩人都傷風病倒想必不愉快……
是以,艾芙瑞妲,「我」的父親的表妹,是個作家──但不盡然。但她同時地位崇高,是「我」家的特殊家庭友人。其特殊(很明顯比姑姑、姑丈們那些其他親戚們更特殊),體現在各式各樣細節上。最明顯的是談話──例如,當我們討論時事,我們討論的是什麼?這答案人人相異,「姑丈們也有意見,但他們的意見既簡短又大同小異,都表達出對公共人物尤其是外國人永遠的不信任」;「我的母親曾是教師,她很可以一下就在地圖上指出所有的歐洲國家,可是她看事情都透過一團個人迷霧,因此大英帝國和王室龐大恍惚,而其他都縮小了,丟進亂糟糟的一堆裡以免操心」。至於艾芙瑞妲,她的談話有自己的個人特色,「我」的描述是這樣的:「艾芙瑞妲的見解和那些姑丈並沒什麼大不同。至少看來這樣。可是代之以抱怨和丟下不談,她出之以哈哈大笑,以及講內閣總理和美國總統和約翰‧L‧路易斯和蒙特婁市長的故事──讓他們都出醜的故事。」
所以我們知道了:作家畢竟是作家。儘管不太稱頭,但總還是個作家。艾芙瑞妲確實比旁人「聰明」些,至少在那個年代的加拿大安大略省鄉下。她也比其他的親戚們稍多見識,更靈巧、更刁鑽。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她也自視高之於那些她鄉下的窮親戚們。這是作家自己的城池:她之所以有資格在報端執筆(儘管那也只是個小不拉嘰的發言權),正是因為她總還更像個知識份子──但同樣,並不盡然。在此,孟若的小說筆鋒儘管樸實,卻處處夾帶著雞皮疙瘩般細小的針頭,細緻、尖銳且近乎刻薄。我們幾乎也可以了解,敘事者「我」也自認為高了艾芙瑞妲一級。
她高她一級。但到底有什麼好比的呢?因為「我」後來也成了個作家。在「我」的青少女時期,在那眾多食之無味棄之亦不可惜的鄉下家庭聚會中(想想那個年代眾人對「女作家」此一職業的感想吧;想想那些欣羨、質疑、看好戲、不以為然兼而有之,足以裝滿一整座穀倉的閒言閒語吧),艾芙瑞妲也早早看出了這位晚輩的異於常人之處:「我」的靈活、細膩、異於常人的反應力與穿透力;也因此,艾芙瑞妲對「我」更親切些。像是與「我」進行著微妙的共謀,比如:「她總叫她的香菸小菸。我十五還是十六歲時她欠身過桌子來問我:『你要不要也來根小菸?』」對,請客抽菸,在「我」的雙親面前進行,那是保守而思想傳統的雙親唯一的縱容──對於所謂「讀書人」,他們終究還是得客氣些。
但這一切並未持續太久。「我」上了大學,成了個文青(主修文學,看藝術電影),即將成為一位作家;而艾芙瑞妲則幾乎與家族斷絕來往──因為她交了個男友;根據消息,要不是已實行未婚同居,否則便是這男友尚且是別人的先生──對於家族而言,兩者同樣罪不可赦。「我」也有了交往對象,且很快決定結婚。在婚前,「我」終於接受了作家艾芙瑞妲的邀請,去到她住處,吃了一頓午餐。那是個僻處城南的破落之屋,幾乎全被陳舊而發出腐敗酸餿氣味的「家傳家具」(床、梳妝台、椅子、餐桌等等)佔滿;那是艾芙瑞妲母親的遺物,塞滿了所有空間,令人寸步難行。而在餐桌上,艾芙瑞妲與「我」之間的對話是這樣的:
「那你做什麼消遣?」
那時多倫多一家戲院正在演《慾望街車》,我告訴她我曾和兩位朋友搭了火車去看。
艾芙瑞妲讓她的刀叉在餐盤上喀喇喀喇大響。
「那骯髒東西。」她叫。她的臉朝我衝過來,刻滿了憎惡。然後她緩和下來一點說,但還是帶了強烈不悅。
「你巴巴跑到多倫多去看那髒東西。」
所以我們知道了,這正是比親戚們都再高一階的作家艾芙瑞妲的「家傳家具」──她帶著它們,拖著它們,朝夕相處,像一個揮之不去的古老夢境,巨大沉重至令她難以喘息亦難以迴身。她離開了小鎮到了城裡,成了家族中最具見識與才智之人,但,終究不過如此。而她那不討人厭的同居男友比爾看來也不怎麼稱頭──出之以網路用語:是個魯蛇(loser),不是winner。這是一場高不成低不就的階級流動──在智識上或許成功了一半(對,她比一般人聰明些,離開鄉下住進了城裡,但她完全無法理解像《慾望街車》這樣的作品,得證:果然就只是個專寫無聊專欄的二流作家的料);而在經濟上則是全然失敗。這看在也想成為作家(但也得先結婚)的「我」心裡會怎麼想呢?孟若如此描述:
那個星期天,在艾芙瑞妲那裡吃完了午餐,我打算走回住宿的房子。如果來回都用走的,那我大概走了有十哩路,應該夠抵銷我吃的那餐了。我覺得很脹,不只是來自食物,而是來自每一樣我在那房裡所見到和感到的。擁擠、老式的的家具。比爾的沉默。艾芙瑞妲的愛,像雪泥一樣頑固,而又不當、無望──至少就我所見──光是年紀一項就夠了。
[...]我走了一個多小時後,看見一家開門的藥店。我進去喝了杯咖啡。咖啡是重溫過的,既黑又苦──味道像藥,正是我需要的。我本就覺得輕鬆,現在覺得高興起來了。這樣的快樂,單獨一人。看外面人行道上向晚的陽光,樹枝上剛出的葉子投下稀疏的影子。[...]
這就是我所要的,這是我以為必須留意的,我就要我的生命像這樣。
這就是「我」所要的。「我就要我的生命像這樣」。像怎樣?自由。或許。像那個無所事事的午後,穿街走巷,晴日豔好,四下無人,而「我」受了一肚子氣──那氣並非直接來自艾芙瑞妲,她過得也稱不上好,她智識上的階級流動也只成了半套,遑論其他。令「我」如鯁在喉的並不單單只是艾芙瑞妲對文學的無知與她對「我」的無理斥責,而是所謂作家的下場。人真能擺脫自己的出身嗎?人真能擺脫那些趕也趕不走的「家傳家具」嗎?在那個年代,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鄉下?我們不知道,但至少她想要擺脫──「我」想要,艾莉絲‧孟若也想要。然而那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九三一年七月,孟若出生於安大略省,十二歲起因母病而開始負擔家計,十八歲上大學,二十歲由大學中輟嫁給詹姆斯‧孟若(以上皆與〈家傳家具〉中的情節一模一樣!),婚後邊帶小孩邊寫作。她還能如何尋找自由?二十二歲時她第一個女兒出生,她不會知道六十年後她將成為史上首位加拿大籍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她不會知道漫長的人生道路上未來的遭遇──但她必須離開,離開家鄉,離開那些本然地笨重著的家傳家具,那眾多在令她黑暗中磕磕絆絆跌跌撞撞的物事──她或許帶著歉疚,但她必須如此。
那就是她所要的。她就要她的生命像這樣。
◎作者簡介
伊格言
1977年生,台大心理系、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肄業,淡江中文碩士。曾任成大駐校藝術家、元智大學駐校作家、學學文創講師等。喜歡吃日本料理。喜歡106號縣道。喜歡月光下的海。喜歡和喜歡的人一起走孤寂的山路。永遠在學著習慣那些生命中難以迴避的事物。作品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等獎項。2003年出版首部小說《甕中人》。2010年出版長篇小說《噬夢人》,被譽為「年度最令人驚豔的小說」,為該年華文純文學小說賣座冠軍,並獲聯合文學雜誌年度選書Top 1。2011年出版個人首部詩集《你是穿入我瞳孔的光》。2013年出版短篇小說集《拜訪糖果阿姨》、長篇小說集《零地點GroundZero》。
【完整內容請見《聯合文學》十一月號349期;訂閱聯合文學電子版】


轉貼來源:UDN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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