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夏霏】
在臉書上問了一句:「劈腿的舊情人加你臉書,你會答應嗎?」沒想到引起熱烈的迴響。
搶頭香的梅子首先發難:「劈腿的話就不用答應了。」真是簡單又乾淨俐落。接下來,有九成的網友都傾向於「不可能」,說明了被劈腿的人的傷口,無論時間過再久也難以痊癒如初。恨意較濃的還會說:「加他,然後幫他宣傳風光的劈腿事蹟」「加了怕染上晦氣」「已經消失的人沒必要出現吧!」「封鎖+黑名單」「舉報騷擾」(這也太狠了,哈!)。而有些溫和派的,會說:「加他,證明我過得比他更好。」不過前提也是自己真的能放下,真的過得比對方好。要是加了對方,卻看見對方到處吃香喝辣曬恩愛的近況,那反而變成是對方在證明「他過得比你好」。
有人決定加對方,是基於鄉愿和往日情懷:「會,畢竟曾經是同學/同事。不加好像說不過去。」「會,要是不加他不是顯得自己很介意?」(那也得你真的不介意再加啊!)換個角度想,你會去加舊情人的臉書嗎?對舊情人仍餘情未了的,不用舊情人來找,想必早就已經在網路上搜尋過N次舊情人、偷偷看對方的動態了吧?甚至心中還默默希望,對方的文字裡還有想念你的蛛絲馬跡。如果加了對方,卻看到現在的他變老變醜變邋遢,身材走樣、言語輕佻膚淺,形象立刻大崩壞!不過這樣也好,代表你當初離開他是正確的選擇。
開朗的她,和每一位情人分手後,都還能若無其事約出來吃飯談笑。上個月,甚至和前男友出國玩了十天。回國後她卻忍不住怒氣沖沖地跑來跟我抱怨:「我當初分手,真是分對了!」
我問:「發生什麼事了?」
她說:「他明明知道要一起出國十天,竟然只帶了臺幣三千塊,還沒有帶提款卡和信用卡喔,妳說扯不扯?難道我們住宿、吃飯、交通都不用錢嗎?還是他打算都由我來買單?」他們是姊弟戀,戀愛時,她已經在工作而男友還是學生,她會配合他盡量挑選平價的方式約會,就算出遠門,偶爾由她買單也可以接受。只是兩人分手了四年,前男友也開始工作、有經濟基礎了,理應各付各的。對方出國十天只待了三千塊臺幣,是真的有點扯。
「更扯的在後面,我出國後才發現,他手不能提、腳不耐走,走沒多久就喊累,回飯店有時累到趴下就睡,澡也不洗、牙也不刷,實在是太邋遢了!他又不是第一次出國,帶泡麵沒帶碗筷,拖鞋、轉換插頭都沒帶,還得跟我借。他英文比我想像中的爛,要問路、殺價、客訴都是我出馬。我每天光是罵他都氣不完,根本不可能舊情復燃。我在想,邋遢是他的本性還是分開這幾年他崩壞了呢?」
她連珠砲地抱怨,我聽了卻想哈哈大笑,對她說:「也好啦!十天重新認識一個人,划算啊。」
愛情防護員 夏霏
文字是呼吸;小說是人生;星座,是我的讀心術。十二歲開始創作,嗜創意、愛情、音樂、文字、電影。目前為專業講師、新浪星座專欄作家。
「想入霏霏」部落格 www.wretch.cc/blog/fay88
‧看更多精彩文章
【完整內容請見《双河彎》2013年10月號;訂閱 双河彎電子雜誌】
轉貼來源:UDN新聞網
翻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