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至中、許秩維台北30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近期規劃建立學雜費常態調整機制,目標105年學雜費由大學自訂,但要先完成修大學法等相關法規。
教育部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高等教育制度鬆綁行動方案,各鬆綁措施依其困難度和複雜性,區分短(102年7月到12月)、中(103年)、長期目標(104-105年),短期24項、中期19項、長期3項。
教育部日前提出「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機制」,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退回,要求重新報告。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體諒各界認為經濟不是那麼好,但長期來看,還是希望建議常態調整機制,讓大學可調整學雜費。
蔣偉寧說,常態性機制還要到立法院專案報告,目前學校可依舊有方案申請調整學費,一般學校最高漲幅是1.77%,辦學績優的學校調幅可達3.54%;但目前還未有學校提案到教育部;若收到提案,也不會阻擋,將按現行程序處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說明,若依照現有學雜費調整機制,大學學費漲幅不得超過上限,未來目標學雜費交由大學自定,但需先完成大學法、私立學校法等相關法規,目標105年完成。1021030
轉貼來源:Yahoo 新聞
英文會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