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網路名人堂:第一封電子郵件標準制定者、TCP/IP設計者、網路隱私控制推手…

網路協會(The Internet Society)發表33位「網路名人堂」(Internet Hall of Fame)入選者,從美國前副總統Al Gore、分類廣告創辦人Craig Newmark、到電子郵件與「@」符號的制定者Ray Tomlinson。在網路如此發達的今日,你最感謝誰對網路的貢獻?以下為大家精選10位網路名人,一起來看看他們的偉大事蹟。

1. Ray Tomlinson



如果沒有Ray Tomlinson,我們彼此之間的聯繫可能變得相當困難。他是電子郵件email的發明者,同時選用「@」這個符號作為電子郵件代表,樹立第一封電子郵件的標準。

2. Craig Newmark



僅靠獨自一人的力量,就改變了人們使用網路分類廣告的習慣,Craig Newmark創辦了Craigslist網站,每月瀏覽量達300億次,在美國多達5,000萬用戶,支援12國語言。

3. Al Gore



美國前副總統Al Gore,對公眾上網立法影響極大,在位期間特別注意網路影響教育的關係。

4. Robert Kahn



大家尊稱他為「網路之父」,是TCP/IP網路協定的共同設計者,同時對於美國國防部DARPA網路計畫有卓越貢獻。

5. Vinton Cerf



同為「網路之父」,和Robert Kahn一同設計開發TCP/IP網路協定。

6. Mitchell Baker



Mozilla基金會主席,對於拓展開放性網路應用服務不遺餘力,包括大家熟知的火狐瀏覽器,她的立場是:網路不該屬於任何一家公司或操作系統。

7. Phil Zimmermann



早期推動網路隱私控制權的重要代表人物,撰寫出電子郵件加密程式(PGP,Pretty Good Privacy),並且免費提供下載,成為全球最多人使用的加密軟體。

8. Jon Postel



一手促成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成立,負責分配網際網路域名和IP位址。

9. Tim Berners-Lee



1989年發明了網際網路(World Wide Web),一手主導了URL、HTTP和HTML的定義。

10. Linus Torvalds



21歲發明Linux操作系統,是開源世界最重要的人。

>>完整名單請參考http://www.internethalloffame.org/

出自Mashable


轉貼來源: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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